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 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空间应用中心)是我国载人航天工程空间应用系统总体单位,负责载人航天工程空间应用系统的组织管理、战略规划、系统设计、载荷研制、集成测试,以及可靠性保障、有效载荷在轨运控管理、数据服务等工作。空间应用中心也是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运行与管理支持中心的依托单位,为载人航天工程总体提供科学、技术和管理全面支撑。
一、培养目标
中心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中心2025年的博士招生分为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普通招考三种方式。中心仅有秋季入学招生,无春季入学招生。中心统考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其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直博生和硕博连读转博)为全年预计招生总人数,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含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和普通招考)分配给中心后,中心依据自身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生源状况等因素核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5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心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导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从2025年起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登录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进行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具体申请流程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五)中心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也需按要求报考,并参加英语统考。
(六)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外,中心不招收定向培养的考生,含中心在职职工及外单位在职职工。
(七)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中心招生简章,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5年1月10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四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向中心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普通招考的考生需提供: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专家推荐书及导师同意报考书(模板见附件);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7)科研计划书(不超过5页)(请与报考导师沟通后提交);
(8)英语能力证明材料:例如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等;
(9)学位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还需提供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硕博连读考生无学位论文全文的,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
(10)科研成果:所发表论文全文、获得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同时指定其中一篇论文为自己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11)科研获奖证书:能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
(12)其它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参与科研项目及贡献情况等。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导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上述材料除硕士毕业论文全文只提交电子版外,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于1月13日前邮寄至中心(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研究生部陈著老师收,联系电话13581749293),电子版材料邮件至edu@csu.ac.cn。应届毕业生尚未撰写完成硕士毕业论文的,可先提交其他材料,复试之前提供硕士毕业论文全文。
4.中心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核发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具体核发方式请关注中心后续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中国科学院大学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五、普通招考考试方式
中心的普通招考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考试时间请关注中心官网后续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要求进行。
六、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1.中心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评成绩(含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成绩、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中心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心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中心不承担责任。
2.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后续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由中心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49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10-82981400
王老师 010-88981399
纪监审办公室电话:010-82178815
邮箱:edu@csu.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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