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夏季毕业生学位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各研究室、研究生导师、教辅员、毕业生:

为顺利做好2023年夏季毕业答辩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重点工作

417日前

完成培养系统维护,提交论文送审审批

1、研究生将导师确认后的学位论文(PDF版)及在保密办开具的《保密审查证明》(附件1)电子版提交教辅员。

2培养流程及答辩申请系统填报包含:培养计划、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论文格式审查(均须导师审核通过);开题、中期、答辩申请、论文查重(均须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部审核通过)

3、论文查重只有两次机会,总复制比不超过10%(含本人已发表文章)。

4、以上流程均在sep系统培养指导模块完成。

5、完成毕业图像采集,如未采集不能进行论文送审。

6、已达成就业意向的同学在系统中完成签约数据填报(sep系统学籍模块)

7、教辅员将本部门所有毕业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及答辩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于417日前提交研究生部审批。

428日前

送审审批通过后,进行论文送审

1、研究室负责完成学位论文明审工作,研究生部负责完成学位论文匿名评阅送审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明审应聘请至少两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聘请一位所外同行专家。博士学位论文明审应聘请二至四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聘请三位所外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匿名处理过的论文电子版(PDF版),发送至chenzhu@csu.ac.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论文送审+硕士/博士+学生姓名”。

4、学位论文匿名要求:

1)全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用***代替)。

2)隐去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3)隐去致谢。

528日前

送审通过后,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系统信息填报

1、研究室负责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成员应包含所内专家及外单位专家。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并应包含所内专家及至少两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在学生毕业答辩的过程中,应在答辩PPT中体现中国科学院大学标识。

4答辩后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在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完成答辩信息填报,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学位申请流程注意事项(附件4),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系统。

6月上旬

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夏季会议,审查学位申请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授予其学位的主要依据,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不断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请研究生和导师们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为切实做好学位论文查重、评审等工作,请确保提交至研究生部的学位论文满足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5和附件6),且格式和内容均经过导师审查。

2.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提供首页;已正式接收的论文应提供导师签字的接收函复印件;专利提供授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名次说明,导师签字)。

3.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学位论文预审、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所以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

 

联系电话:82981400

 

研究生部

2023316

 

 


附件下载:

  010-82178817  所长信箱:csu@csu.ac.cn
  纪检信箱:jijian@csu.ac.cn举报电话:010-82178815
  010-82581990  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