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各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的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选派原则、选派计划、申请条件等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要求进行。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如符合资格和条件,在326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经中心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材料为: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证复印件(仅中心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供)。

3.    中心人事部门的同意意见(仅中心在职人员提供)。

4.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5.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6.外语水平达标证明(参照附件1要求)。

7.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合作奖学金渠道派出者,还需提交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材料。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如符合资格和条件,在5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经中心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材料为:

1.身份证及博士学生证复印件。

2.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外语水平达标证明(参照附件要求)。

4.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合作奖学金渠道派出者,还需提交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材料。

三、联系信息

人:王筝、杨雷

联系电话:010-82178819

 

                                                                   研究生部

                                                                  202135

 


附件下载:

  010-82178817  所长信箱:csu@csu.ac.cn
  纪检信箱:jijian@csu.ac.cn举报电话:010-82178815
  010-82581990  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