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2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15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测算依据为各研究所2014年10月教育统计的在学人数,中心分配的名额为博士1人,硕士1人。 

  二、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请参评研究生仔细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各部室研究生教辅员,请教辅员将初审通过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于2015年10月19日前交至人教处,人教处将组织中心评审委员会评选。 

  联系人:张韬    联系电话:82178819-15 

  电子邮箱:zhangtao@csu.ac.cn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评审情况”由中心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研究所意见”由中心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中国科学院大学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 

  7.硕博连读学生应根据申请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8.上报材料一律使用原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010-82178817  所长信箱:csu@csu.ac.cn
  纪检信箱:jijian@csu.ac.cn举报电话:010-82178815
  010-82581990  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