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为明确并规范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生奖助金体系,更好地培养优秀人才,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奖助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研究生奖助金的发放,以在保证研究生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先进、激发创新,实现劳酬结合为原则,同时强化研究生的职责义务意识,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奖助金构成
奖助学金的构成,主要由普通奖助金、等级奖助金、研究助理津贴构成。
奖助金的设立面向我中心在读非定向研究生,分为博士生和硕士生两个层次。
三、发放标准
1.普通奖助金
普通奖助金执行全院统一标准:博士生1300元/月,硕士生700元/月。
2.等级奖助金
等级奖助金面向各年级在读研究生设立,根据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创新贡献、品德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成绩,分普通、优秀2个档次,普通、优秀的发放标准分别为500、700元/月。
3、研究助理津贴
根据《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生助理制度实施办法》,受聘于研究助理岗位的研究生根据协议可获得相应研究助理津贴。
四、在读期间休学的或出国1个月以上的研究生,休学或在国外期间停发奖助金。办理复学或回所手续后方可恢复。
附:研究生奖助金构成及发放标准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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