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3年补充医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大 中 小 】
全体职工:
2013年度医药费报销将开始启动,为顺利做好报销工作,现就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所需提交的材料:
医疗费收据并附门诊处方。CT、B超、核磁、多普勒等检查项,需提交检查结果报告单复印件。
二、报销时间
报销时间为2013年1月9日、1月10日、1月16日,1月17日,共四天。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报销地点
配楼203会议室
联系电话:82178819 联系人:孟凡艳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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