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年度职工供暖费报销的通知
全体职工:
2013-2014年度北京市供暖季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报销供暖费特此通知。
1.居住新科祥园、空间中心已购公房及青年公寓的职工由单位集中缴纳供暖费。
2.报销时,职工需提供住房供暖发票。
3. 各部门统一汇总本部门职工的供暖票据,并附《供暖费报销审核表》(见附件),由综合办审核后统一到财务办理报销。
4.按照《空间应用中心职工供暖费报销管理规定》,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和初级职称60平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和中级职称70平米(含七级、八级职员),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和六级职员80平米,副高职称90平米(含五级职员),正高级职称105平米(含四级职员),正局120平米。报销面积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报销标准为30元/平米。
5. 供暖费报销采用就低原则,如职工住房面积未达职称标准,则按照实际住房面积报销。
6.发票抬头: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
报销截至日期:2014年2月28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晓军 联系电话:82178817-16
综合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供暖费报销审核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