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部门:
2012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院里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法》规定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各研究所、各院系工作的导师或教育管理干部。
二、申请条件
1.参加过研究生院举办的导师研讨班且取得培训证书(2000年前获得导师资格者除外)。
2.为研究生开设过课程。
三、申报时间和上报材料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导师申报,请于2012年9月18日前将部门内的导师申报名单报综合办公室王筝(wangzheng@csu.ac.cn)。中心将根据国科大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
联系人:王筝
电 话:82178817
邮 箱:wangzheng@csu.ac.cn
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