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8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3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即将开始。我中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本年度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外推)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已开通,10月10日网上报名截止)

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在“考录进程”栏目中选择“推免申请”即可进入推荐免试申请系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报名时请参照我中心网站发布的《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及《2013年硕士招生简章》

三、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并打印好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该表各项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各签字栏及加盖公章处不得为空。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学校同意外推,并注明“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如在材料截止时间结束前不能提供正式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申请人所在年级专业排名等相关证明)。

3.在推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系统中打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并亲笔签名。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5.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复试合格后补交)。

(二)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份(见附件2)。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邮寄材料

1.申请人查阅我中心2013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按本公告第二项的要求,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报名。

2. 报名后请将各项申请材料,尽快邮寄至我中心。可与我中心综合办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三)初审

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需按照我中心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中心参加复试(具体复试相关信息将在我中心网站公布)。

我中心将于2012年9月下旬及10月中旬分批次安排推免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1.我中心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生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及体检。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等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培养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我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及时核发推免生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及时持拟接收函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中心),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邮寄至我中心综合办公室。

3.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6.调政治思想考核材料(请已接收的推免生届时按要求下载、提交政审表)。

7.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我中心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8.中心审核上述材料通过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基本时间节点:2013年4月份复查及政审,5月份调取人事档案,6月10日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78817-17

邮件: yjsjy@csu.ac.cn    (“研究生教育”的首字母yjsjy)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中科院北京新技术基地

邮政编码:100094

单位网址:http://www.csu.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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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82178817  所长信箱:csu@csu.ac.cn
  纪检信箱:jijian@csu.ac.cn举报电话:010-82178815
  010-82581990  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