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认真做好复试工作,规范和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及外语听说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从而选拔优秀合格考生。
二、组织管理
空间应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 第一志愿考生:总分315以上,单科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飞行器设计专业总分300分以上,单科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
2.调剂生:在已按照《中科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3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通知》报名参加我中心调剂的考生中,根据考研分数和综合能力(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经验等)择优选择,满足我中心调剂要求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若您在4月3日20:00前未收到电话通知,请联系其他学校调剂。
四、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两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3)报考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其它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调剂考生还需提交《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一份 。
2.身体健康检查
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文(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3.业务素质复试
业务素质复试包含英语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和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面试成绩占15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85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拟录取
1.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空间应用中心公告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2.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两种。
4.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2013年4 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以前到空间应用中心 综合办公室报到并提交材料(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科研楼702室);
乘车路线:
1)乘坐地铁13号线在西二旗站下车后打出租车到中科院新技术基地(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约17元左右;
2)或转乘公交车521、544路,在唐家岭北路东口下车,往北走200米,见一向西桥洞路口拐弯后,向南前行300米,见一向西路口(路口有“中关村森林公园”指示牌)右转前行300米。
3.复试日程安排:4月7日报到,8日上午体检,下午复试。具体日程报到时通知。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同学,请发邮件提前告知,住宿安排在空间应用中心院内客座公寓(约每天60元/床)。
4.复试期间体检、住宿等费用自理。
5.联系电话:010-82178817 王老师 邮箱:edu@csu.ac.cn
附件:
1.报考研究生政审表
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中科院空间中心综合办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