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心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中心主任高铭,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赵光恒出席会议。北京分院监察审计处处长王维佐应邀出席并做专题报告。中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课题组长、研究室行政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心党委书记刘树军主持。
刘树军书记首先介绍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了“两个责任”,强调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和违规违纪的处罚规定。随后,刘书记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下达了“2015年职能部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任务书”。刘树军书记强调,今年中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希望各部门负责同志明确责任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随后中心领导班子与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分别签署了各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上,北京分院监察审计处处长王维佐为全体与会同志做了题为“两个责任及有关政策要求”的专题报告,王处长认真梳理了2012年以来中央出台的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并针对我院重点防控的七大领域工作,介绍了大量近年来我院出现的反面案例。
中心主任高铭做总结讲话。她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与每位中心干部和职工息息相关,中心将长抓不懈,努力做到廉洁从业意识、教育和“两个责任”的全面覆盖。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避免制度真空,堵塞腐败漏洞;二是从小处抓起,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做到防微杜渐,努力保护全体科研人员;三是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为中心推进“率先行动”计划提供风清气正的环境和坚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