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拟对报考我单位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要求。
二、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一式6份)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6份)
3、政审表(附件2,原件1份)
4、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其它获奖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6份)
注:《政审表》若复试当天来不及准备的,可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供。未收到政审材料的,复试结果无效。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3月21日(周四全天)
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中国科学院北京新技术基地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主楼三层会议室。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内容 |
3月21日上午7:30-9:00 |
基础体检 |
3月21日上午9:30-10:10 |
报到(上交复试相关材料) |
3月21日上午10:10-11:10 |
心理测评 |
3月21日下午1:30-4:30 |
(1)大学期间学习情况;
(2)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全面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基本概念、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以及创新能力。 |
四、录取规则:
总成绩≥60且体检合格方可录取。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我单位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4、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a)在本科阶段最后1学年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
b)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c)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d)政审不合格;
e)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f)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五、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本科院校 |
总分 |
1 |
申承成 |
北京理工大学 |
409 |
2 |
杨新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360 |
3 |
田濛琦 |
南京理工大学 |
337 |
4 |
张可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337 |
5 |
张世磊 |
郑州大学 |
328 |
6 |
陈晓萌 |
鲁东大学 |
313 |
7 |
尹铭良 |
西安交通大学 |
311 |
8 |
黄美玲 |
北京联合大学 |
298 |
9 |
冯业为 |
中北大学 |
295 |
10 |
王煜强 |
北京交通大学 |
282 |
11 |
范雨思 |
延边大学 |
276 |
12 |
陈昊文 |
合肥工业大学 |
275 |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体检费用等自理。
3、联系电话:
招生部门:孟老师010-82178819-15
园区宾馆:招待所 010-82581723
邮箱:edu@csu.ac.cn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
人事教育处
2018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
附件2: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