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  |  中科院资源导航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旧版)2019年前>其他>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8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及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3-19  |  【 】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拟接收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 调剂专业

专业学位: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设计类专业考生可报考计算机技术专业)

学术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代招) 

二、调剂要求

1、报考专业与我中心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考试报考学校为211/985/中国科学院大学;

3、考生总分及单科分数线符合国家线要求;

三、提交材料

  1、《调剂申请表》(附件1

  2、《调剂生情况统计》(附件2

3、《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3

  请将《调剂申请表》和《调剂生情况统计》分别以考生姓名+本科院校+考研总分+拟调剂专业的方式命名,和《个人简历及自述》一起作为附件发送至:edu@csu.ac.cn,附件请勿打包。 邮件也请以考生姓名+本科院校+考研总分+拟调剂专业方式作为主题。不按规定命名文件的,不予处理。

四、调剂复试

1、复试名单

在已按照要求报名参加我中心调剂的考生中,根据考研分数和综合能力择优确定。

  2、复试材料

  复试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a)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b)两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c)报考研究生政审表(附件4,请双面打印);

  d)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3);

  e)本科成绩单(原件);

f)其它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g)《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一份(附件1

  注:《政审表》若复试当天来不及准备的,可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供。未收到政审材料的,复试结果无效。

  3、复试安排

  复试拟定于323日(周五)进行,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中国科学院北京新技术基地。

具体安排如下:

1323900,复试报到及心理测评。地点:综合楼第四会议室,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23231030-1330,复试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324—327日,自行到二甲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如有近一个月内二甲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也可以,调剂录取前需提交体检报告。

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为:专业基础20分,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15分,科研能力25分,发展潜力15分,表达能力10分,英语能力15分,总分100分。  

  4、拟录取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2)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两种。

  (4)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a)在本科阶段最后1学年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

  b)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c)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d)政审不合格;

  e)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f)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体检费用等自理。

3、联系电话:

招生部门:孟老师010-82178819-15

园区宾馆:招待所 010-82581723

     邮箱:edu@csu.ac.cn

     附件:复试相关材料

 

  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人教处

   2018319 

附件
附件1:调剂申请表.doc
附件2:调剂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
附件4:政审表.doc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56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94 联系电话:010-82178817 E-mail:csu@csu.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