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  |  中科院资源导航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旧版)2019年前>其他>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7年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19  |  【 】 【打印】 【关闭
 

一、专业需求 

  飞行器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代招)、材料学(由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代招)。 

二、申请条件 

  1.已获得推免生资格;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报名方式  

  92517:00前发送《个人简历及自述》至中心招生邮箱edu@csu.ac.cn  

  (二)面试及体检  

  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及时通知其参加面试及体检。面试暂定于927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后续通知。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自述》、《政审表》、成绩单、相关获奖材料。 

  (三)拟录取等相关事宜  

  中心将及时通知面试结果,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等网上操作。  

四、其他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 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联系人:孟老师、张老师     

  电话:010-82178819

  网址:http://www.csu.cas.cn     

E-mailedu@csu.ac.cn 

 

 

 

附件
个人简历及自述.doc
政审表.doc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56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编:100094 联系电话:010-82178817 E-mail:csu@csu.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