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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3-15  |  【 】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因我中心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少于招生名额,因此需要调剂。现将调剂考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在已按照《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2017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通知》报名参加我中心调剂的考生中,根据考研分数和综合能力择优选择,满足我中心第一批调剂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两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3)报考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请双面打印);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3);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其它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一份(附件4  

    注:《政审表》若复试当天来不及准备的,可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供。未收到政审材料的,复试结果无效。  

    2、复试前请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3);  

    2)本科成绩单;  

  3)其它获奖材料;  

  4)调剂考生需提交《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4)。 

    电子版材料请于31617:00前打包发送至edu@csu.ac.cn.邮件主题和附件请以考生姓名+申请专业+调剂+复试材料命名。  

    三、复试安排  

    复试拟定于316日、17日(周四、周五)进行,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中国科学院北京新技术基地。  

  具体安排如下:  

  131615:00-17:00,中国科学院北京新技术基地,综合楼第二会议室,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231708:00-10:00,中关村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的同学复试成绩无效,如有近一个月内体检报告,可免除体检,需报到时提交,体检费自理)。 

  331711:00开始,面试。 

  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为:专业基础20分,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15分,科研能力25分,发展潜力15分,表达能力10分,英语能力15分,总分100分。   

    四、拟录取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2、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两种。  

    4、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1学年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体检、住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10-82178819-11/15 张老师、孟老师  

    邮箱:edu@csu.ac.cn  

    附件:复试相关材料 

    

    中科院空间应用中心人教处  

     2016315日       

附件
复试材料(调剂生).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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