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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5-14  |  【 】 【打印】 【关闭
 

中心各部门:

  科技部近期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欢迎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程序及要求

  1、请有意被推荐入库的职工于5月18日前将姓名、证件号码(身份证)、手机号和电子邮件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创建相应账号并通过系统邮件、短信通知用户名和密码。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

  2、请专家收到账号后,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2015年5月25日前提交科技处审核备案。经单位备案后的专家信息直接由线上推送至科技部,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科技处专家库系统将延期至2015年6月1日17:00关闭。

  3、请务必对个人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三、通知具体详情,参见科技部网页: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04/t20150414_119001.htm

  (联系人:安叶,anye@csu.ac.cn,010-82178814-12)

  科技处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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