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25

 

为适应创新型国 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我中心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过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领域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1.培养类型 

空间应用中心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相对独立的培养层次。研究生招考方式为公开招考。 

  2.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生,包活硕士阶段在内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三、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类别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学术型硕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并行设计与仿真技术 

计算机控制与应用技术 

高可靠软件技术 

空间信息网络与处理技术 

智能测试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 

智能运行控制技术 

通信信号处理技术 

空间应用信息处理技术 

综合电子技术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天器及空间应用的任务分析与系统设计 

航天器动力学、控制与仿真 

航天器结构、热分析与设计 

航天器及空间应用的可靠性与环境工程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 

学术型博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并行设计与仿真技术 

计算机控制技术 

空间电子信息技术 

飞行器设计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 

智能运行控制技术 

通信信号处理技术 

空间应用信息处理技术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需要,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导师应按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科目和学分、学位论文选题的可能范围、达到目标以及时间安排做出明确规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在入学三个月后报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写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导师所在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导师应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并严格按计划做好培养工作。 

  2.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培养重点是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导师应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与研究生讨论,并严格按计划做好培养工作。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所开设课程,按一级学科由导师根据本学科发展及学生所参与课题的需要选择,若还有不能满足的,可到外校选择1-2门课程补充。 

  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1.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6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3)非学位课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以及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爱好等共同确定。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 

2.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需完成以下学分要求: 

1)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学分,公共学位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另外完成至少两至三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分,其中学位课25学分。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共计5学分,不得以课程学习学分替代。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要求,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开题报告考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1学分) 

为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中心要求每个研究生在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应积极参加学术报告,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研究生根据《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申请答辩前提交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备案,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充分体现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含已被接受尚待发表的论文)不少于一篇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SCI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已证明被接收)一篇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已申报中国发明专利并获正式受理(附专利文本及正式受理文件),论文答辩者为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导师之后的第一发明人)等同一篇核心刊物。  

  2、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含已被接受尚待发表的论文)不少于二篇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包括一篇SCI和至少一篇中文核心。 

  八、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九、附则  本培养方案自2013级研究生起实施,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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